关于红薯的遐想……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关于红薯的遐想……
刘丽蓉
●为人之道,是穷不失志;为官之道,是穷不思贪;为法官之道,是穷不丧德。
●贫穷绝不应该成为堕落的理由,贫穷也绝不应该成为腐败的借口。
红薯,实属老百姓眼中的寻常物。虽是寻常,可我对红薯却真的是情有独钟。
小时候看过不少电影戏剧,戏中人物的台词搜肠刮肚半天亦无法再忆起,唯有《七品芝麻官》中七品官的那一句“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台词,至今仍令我记忆犹新。我常常自我反省,想一想自己作为一名法官,是否真的做到“为民作主”了,抑或是否已堕落到应当要“回家卖红薯”的道德底线了。
多年的法官生涯使我心里十分清楚,作为一名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如果不能正确把握自己的理想信念,那是很容易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的。当一名法官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官,但无论如何,法官总是和“官”字沾上了边的。而当官是有权的,既然法官和“官”字沾上了边,那也是脱不了与权力有干系。谁都知道,我们法官手中掌握的可是生杀予夺的大权啊。
我们崇尚文明的社会,而实行法治正是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途径。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作为国民众生,人人有责;而责任之重大,尤在于法官。
这年头的诱惑太多了:名和利、事业和金钱、女色和纸醉金迷……面对种种诱惑,如果没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怎能让我们甘守清贫,又怎能让我们执法如山!近年来法院系统出现的种种腐败现象,足以让我们每一位法官引以为戒。
不可否认,当前我们中国法官的收入确实还不丰厚,但是贫穷与爱岗敬业是两回事。贫穷绝不应该成为堕落的理由,贫穷也绝不应该成为腐败的借口。为人之道,是穷不失志;为官之道,是穷不思贪;为法官之道,是穷不丧德。既然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在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下,就必须守得住清贫。
家有万金,不过日食三餐;屋有千丈,不过夜宿一隅。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
今夜,窗外月色如练,厨房内母亲正在煮着红薯,客厅里电视正在播放着《公仆赞》之歌……此情此景,对比起餐桌上的推杯换盏,可以感慨:斯是红薯,唯可饱腹;对比起花园别墅的豪华,可以感慨:斯是陋室,唯吾德馨;对比起万贯家财的富有,可以感慨:斯是清贫,唯吾心安啊!
(作者为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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