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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被查封,怎能随便卖?乡政府妨碍民事诉讼受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2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杨树被查封,怎能随便卖? 乡政府妨碍民事诉讼受罚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杨树被查封,怎能随便卖? 乡政府妨碍民事诉讼受罚 冯振民   导读'...

杨树被查封,怎能随便卖? 乡政府妨碍民事诉讼受罚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杨树被查封,怎能随便卖?
乡政府妨碍民事诉讼受罚
冯振民
  导读:权大还是法大?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答案不言自明。本案中,西洪乡政府便因妨碍民事诉讼而被法院罚款3万元。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你当官、你有权,你是一级政府就另眼相看、特殊照顾,而是一视同仁。我们的基层政府,应当更加尊重法律的权威,依法行政。
  河南省上蔡县西洪乡政府擅自将原本并无所有权而且经法院查封的1800棵树公开拍卖,因而妨碍了民事诉讼,1月13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要求西洪乡政府将24万多元的拍卖杨树款交到法院,同时对其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罚款3万元。
  2001年底,河南省上蔡县蔡都镇木材经营个体户刘中显和西洪乡曹王村委会因为杨树买卖合同引起诉讼,原告刘中显依法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有争议的1800棵杨树进行查封。
此后,法院依法将杨树查封。但西洪乡政府以对这些杨树有所有权为由既不办理采伐证,也不经法院同意,将1800棵杨树公开拍卖,得款24万余元。
  此后,原告刘中显依法追加西洪乡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法院审理认为,有争议的1800棵杨树的所有权归曹王村委会,但法院已依法予以查封。被告西洪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已妨碍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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