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背后是亲情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探望权背后是亲情
随着离异家庭的增多,离异双方因探望孩子而发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这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探望权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云南昆明市的李军今年
30多岁,自从他和前妻离婚后,与孩子相见就变得十分困难了。李军说:“那怎么叫探望呀?她只让我站在门口看女儿一眼,顶多10分钟,看犯人也不能这样!”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今后,李军每个月都有半天时间将女儿接走单独相处。
分析离婚当事人“封存”孩子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个:
——对新婚姻法的宣传不够,不少当事人对探望权的规定一无所知。
——离异者的法律及文化素质低。抚养的一方片面地认为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自己,孩子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了。
——封建传统思想严重,把孩子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
——经济条件的制约,促成对孩子的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孩子判给收入比较丰厚方,当事人不自觉地形成谁养孩子谁有对孩子垄断的错误想法。
——把让不让探望孩子,当作报复惩罚对方的武器。“谁叫她(他)和我离婚?伤我的心?就不让她(他)看孩子”。
——新家庭的新成员担心孩子是座桥,阻挠探望是以防旧情复发。
——此外,一些特殊生活情况也阻碍探望权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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