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县 小煤窑已清理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
云南弥勒县
小煤窑已清理
2002年10月10日,你报刊载《滥采乱挖危害百姓———云南弥勒县脚落沼村非法小煤窑开采有禁不止》一文后,弥勒县县委书记、县长到脚落沼村了解情况,并及时组建了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报道基本属实。10月13日,县委、县政府再次组织了200余人的工作组,对脚落沼村存在的16座非法小煤矿实行了强制封填和夯实工作,对房屋受损的农户进行了补偿,对4户受损比较严重的李天有补偿1.5万元,李学有补偿1万元,刘发祥补偿1.5万元,殷发明补偿0.8万元,并为他们搬迁重新协调划出宅基地,其余受损农户分别补偿2000—3000元不等。对非法采煤的农户通过调查核实作出处罚决定:李俊罚款2.5万元,李天喜罚款3万元,李培荣罚款1.5万元,李树明罚款1万元,朱怀荣罚款3万元,其它非法采煤矿主罚款3000元。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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