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举善用
第16版(热点与对话)专栏:百姓建言
善举善用
侯且岸(大学教授)
在社会转型期,特别需要强调“以人为本”,增强亲和力,以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向处于危难之中的人们捐款捐物,表达爱心,就是应大力提倡的一种“善举”。不过,要使“善举”真正发挥社会效益,就要提供应有的保障机制。在我看来,起码有四种保障是不可或缺的。其一,公共道德保障。要在公民中不断进行公共道德意识的启蒙,加强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培育。其二,法律法规保障。要有必要的法律法规维护“善举”的实施,惩治种种恶行。其三,社会组织保障。要由非政府组织、非赢利组织来组织各类捐助活动,对这些组织的管理也应当制度化、规范化。其四,社会舆论保障。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宣传关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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