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台有关法规 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央行出台有关法规
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了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规范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行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下列外汇交易属于大额外汇资金交易: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交易以及其他新型金融工具等进行外汇非现金资金收付交易,其中,个人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10万美元以上,企业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50万美元以上。可疑外汇资金交易,则是指外汇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
《办法》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