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检察长接待日”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社会扫描
旁听“检察长接待日”
本报记者 徐运平
2003年1月14日,北京东交民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
来自陕西的申诉人陈某眼含热泪,拉着韩杼滨检察长的手激动地说:“没想到今天能赶上检察长亲自接待,我有信心一定会讨回公道。”韩杼滨一边嘱咐工作人员为申诉人买好回程火车票,备些路费,一边将申诉人送出门口。“北京太冷,安心回家吧。”
14日是“检察长接待日”。下午2时30分,凛冽的寒风中,韩杼滨检察长再一次来到这个熟悉的“窗口”,直接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始于1992年。1998年5月28日,履新不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第一次来到这里,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从此,作为一项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工作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广泛建立起来。随着检务公开、创建文明接待室、文明示范窗口等重大举措的推行,“检察长接待日”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近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检察长接待日”,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长期申诉、久拖不决的案件,解决了许多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下午3时20分,来自山西的申诉人王某走进接待室。韩杼滨检察长热情地招呼他坐到自己对面:“今天我负责接待你的申诉。你有什么冤屈?”望着检察长真诚的面容,74岁的王老汉哽咽着不知从何说起。检察长嘱咐工作人员为他倒上一杯茶,对他说:“不要着急,喝点水,慢慢说。”原来,王老汉控告当地执法部门以莫须有的伤害罪使他蒙冤两年,至今没个说法。
听完王老汉的申诉和要求,韩杼滨对他说:“请你留下地址,我们会尽快查清事实,春节前给你明确答复。”
送走一个个控告申诉人,韩杼滨检察长在刚收到的申诉材料上一一签署意见,并语重心长地对与他一起接待的检察官们说,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目前,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抓紧办理已经受理的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进一步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
暖意融融的接待室里,墙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8个大字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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