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亟待整治
第15版(三农天地)专栏:
“高利贷”亟待整治编辑同志:
在笔者老家安徽农村的一些地方,有些农民外出做生意,由于缺乏资金,只有在当地农村借“高利贷”,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前不久,一位在天津搞废品收购的农村亲戚叫我想办法帮他借10万元“高利贷”,月息10%,高出银行十几倍。当笔者问他为何不去银行贷款时,他说银行要么没有贷款指标,就是有也困难重重。因为在当地早有一些有“关系”、有“后台”的人大量从银行贷款,然后以高出银行十几倍的利息放出,从中渔利。笔者在银行工作的朋友也说,这几年他们银行的储蓄率大量下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量资金以“高利贷”的形式流向农村。
据笔者了解,造成农村“高利贷”现象的原因,一是国家投放给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指标有限,“僧多粥少”;二是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多,且长期收不回来,影响投放量;三是部分农民对“高利贷”的危害认识不足。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各地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金融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并针对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经商急需资金的实际情况,在农村多开办金融网点,做好资金需求情况调查,适度加大农村资金贷款投放量。同时各地金融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银行资金、企业存款、个人储蓄流向农村放“高利贷”的人的手中。
我们呼吁各地金融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合起来,尽快净化农村金融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甘肃读者 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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