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发布通知 对加韩美新闻纸反倾销将到期 相关企业可提出到期复审申请
第2版(要闻)专栏:
国家经贸委发布通知
对加韩美新闻纸反倾销将到期 相关企业可提出到期复审申请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国家经贸委日前向国内各新闻纸生产企业及新闻纸产业代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及产业损害到期复审的通知》。
通知指出,1999年6月3日,中国政府反倾销调查机关依法作出最终裁定,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1998年7月10日起为5年,并即将于2003年7月9日到期。通知要求,国内新闻纸产业或其代表可在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即2003年1月13日之前)向国家经贸委申请产业损害到期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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