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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应先“问民”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0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民”应先“问民”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为民”应先“问民” 河南内乡县 李荣东 河南内乡县马山口镇想修建一道拦河坝,如果坝址选'...

“为民”应先“问民”

第14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为民”应先“问民”
河南内乡县 李荣东
河南内乡县马山口镇想修建一道拦河坝,如果坝址选在下游,水域广阔,美化了城镇环境;如果选在上游,可以增加几千亩灌溉面积。在坝址的选择上,马山口镇党委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会征求意见,然后在全镇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卡》,最后决定把坝址选在上游,灌溉农田几千亩,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马山口镇这种“为民”先“问民”的做法,值得大力提倡。
  现在时常听到一些乡镇干部感叹:“如今的农村工作难做,甚至办些公益事都难以得到群众理解,真是好心没好报。”为何会出现“好心没好报”现象?
  众所周知,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而拟办的事情要得到群众的赞同,必须在具体实施前先问问当家作主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每做一件决策或每做一次事情时,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其所想,急其所急,释其所疑,排其所难。领导干部要逐步把权力运行的过程向群众公开,扩大群众对办集体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民主参与的范围由部分党员干部扩展到广大群众中去,延伸到办公益事业的取舍上,增加为民办事的透明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听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群众的心态,知道群众心里想的啥,家家户户期盼的啥,能为群众干点啥,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以群众意见为衡量标准和决策依据。对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连同办事程序等一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办好事征求群众的意见,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让决策者与群众联系更紧密。群众身在基层,要知道他们的愿望,决策者就必须深入到基层。第二,让群众更好地当家作主。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热情越高,说明他们对国家、对集体的感情越深。因此,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放下包袱,敢于暴露真实思想,敢于提意见,说心里话。第三,让决策更科学、更合理。把群众的意见放进决策中,反复推敲,多次比较,使其更结合实际,这样决策就可以避免无的放矢、偏听偏信、盲目拍板。
  国家新上一个项目,事先要请专家论证,既要考虑工程的综合效益,又要考虑国家经济的承受能力。同样,一个地方要为群众办件好事,也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尤其是要求群众投资投劳的项目,更要考虑群众的承受力,避免劳民伤财。否则,就难以杜绝拍脑袋工程和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也容易出现好心得不到好报,甚至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各项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群众才会心齐、气顺、劲足,从而达到“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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