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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在龙江——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综述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0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退耕还林在龙江——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综述 第12版(林业专页) 专栏:   退耕还林在龙江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综述   牟景君  '...

退耕还林在龙江——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综述

第12版(林业专页)
专栏:

  退耕还林在龙江
  ——黑龙江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综述
  牟景君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点林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为再造龙江秀美山川,全省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生态环境面貌出现了可喜变化。
  从2000年起,全省规划10年退耕还林总任务1494.5万亩,其中坡耕地退耕还林790.48万亩,沙化耕地退耕还林443.88万亩,低产田退耕还林183万亩。
  穆棱、尚志两市先行被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试点。两年的试点共完成退耕还林33.3万亩,是国家计划的100.9%。其中,退耕造林15.9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7.4万亩。两年共兑现粮食2500万公斤,种苗补助资金2550万元,现金补助500万元。
  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全省全面启动,工程建设范围覆盖了13个地市的51个县市区和农垦、森工两大系统,完成退耕还林190万亩。其中,退耕造林8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10万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
  从2000年全省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开始,省政府就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确定了由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林业局长为技术负责人,建立了省、市(地)、县(市)、乡(镇)四级目标责任制。
  2001年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地市以及森工、农垦总局的主要领导签订了《2002年度退耕还林责任书》,明确规定责任人要在责任期内保证退耕还林的生态主体地位,完成造林成活率不低于85%的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并对退耕还林的成果管护、政策兑现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各工程建设市县都相应地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穆棱市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五大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市长、乡长、村长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一把手工程,各级党政领导负第一责任,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并明确要求,哪个乡镇完不成任务,省和国家验收不合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就地免职。
  为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黑龙江省始终坚持把工程建设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全省从种苗管理、造林技术措施、林木管护到政策兑现都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在规划设计上一律使用GPS或实测确定地块面积,严格做到“一地一卡”,“一户一册”,“一村一卷”。严把苗木质量、整地质量和栽植质量关。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对所有退耕还林地块都签订了管护合同,落实了管护责任制度。对退耕还林地块,在县自查、地市检查的基础上,省里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确保了退耕还林质量,杜绝了虚报造林面积的现象,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由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深得民心,农民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2002年承担国家退耕还林任务的林口县,全县有1.2万农民扔掉了锄头、镰刀,在政府的引导下开始向非农业转移,靠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换回来片片青山。海林市海林镇东疏菜村、新海村的近百户农民共有耕地1300多亩,2002年全部进行了退耕还林,农民全部进城打工或办企业。尝到退耕政策甜头的穆棱市农民,出现了争着抢着要退耕的现象。过去农民靠政府引导去退耕,现在农户积极主动要求退耕造林,不给好苗不干,为了确保造林质量,农民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咨询。
  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都给予高度的重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农民的意愿,相当一部分农民真正做到了减地不减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地坚持使用乡土树种,大力推广新品种;推广容器育苗、ABT生根粉、多效复合剂、地膜覆盖、泥浆造林法等抗旱造林技术,推广混交造林模式。林业科技人员坚持进村住户,搞好业务指导,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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