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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积极干预——我国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加快立法 积极干预——我国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女性与法   加快立法 积极干预 ——我国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 新华 '...

加快立法 积极干预——我国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女性与法

  加快立法 积极干预
——我国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
新华
全国妇联今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全国各级妇联信访机构接待了大量家庭暴力的案件。
家庭暴力严重危害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公害。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家庭暴力问题,积极推进法律改革,完善政策,开展多机构协作和跨学科研究,积极防范和控制家庭暴力,使家庭暴力行为受到越来越多人士的关注。
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条款,明确家庭暴力属于犯罪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全国不少省、区、市纷纷出台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决定,以增加可操作性。研究人员积极推动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前不久,中国法学会研究人员提交了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议稿,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等方面。
我国各级妇联组织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今年8月,北京妇联在繁华地带竖立了22块反家庭暴力公益广告牌,引起了首都各界人士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一些地方还采取措施积极干预家庭暴力,以保护受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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