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3日民法典制定需要更多声音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一周法评
2002年12月23日民法典制定需要更多声音
据本报2002年12月24日报道: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共分九编1209条,是新中国法制史上迄今为止条文最多、篇幅最长、涉及面最宽的法律草案。
如此重大复杂的民法典的立法工作,需要民众普遍的参与。民法草案的出台,引起了媒体广泛的关注。但是,目前关于民法草案的声音中,说话的人多是民法专家,而且多是参与起草的专家。对于这部与所有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的制定,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尤为必要。不论是民法学者、法理学者,还是法院、检察院等实际部门的同志以及普通公民都应参与进来。不要怕不懂,因为这是关系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法律。仅举一例,拿破仑就不是法律专家,但他对1804年法国民法典制定起过重要作用。由于他经常参与立法讨论,不停提问,从而塑造了法国民法典明白、流畅、富有激情的风格。为着这些更多的声音,不知是否可以公布民法典草案,建立相应的民意听取专门机构并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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