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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率先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1-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安徽率先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安徽率先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本报讯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安徽省预防'...

安徽率先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安徽率先立法预防职务犯罪
本报讯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单位领导对预防职务犯罪负总责,有助于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监督保障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引人注目的是,该《条例》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在国内首次将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权利列入法规。
《条例》规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性质、范围、预防责任、监督保障以及法律责任。规定全省各机关、单位、团体都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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