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池抽样八成合格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手机电池抽样八成合格
本报北京1月6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在广东、福建等地抽查的26家企业生产的26种手机电池产品中,合格2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6%;在北京、辽宁等地抽查的21家企业生产的21种手机电池充电器,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1.9%。
抽查结果表明,手机电池的问题主要有:产品低温慢速放电性能不足,导致待机时间缩短,个别产品在进行安全保护性能试验时出现了冒烟、变形、损坏,有的产品在进行常温电性能试验时,0.2C5A放电性能达不到要求,即额定容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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