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法推动法律援助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广西以法推动法律援助
本报南宁1月2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十三个由省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律援助法规,也是广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第一部由省级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广西自1997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经过5年多的努力,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大发展。广西现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55个,配备专职法律援助人员150人,全区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受援人数达4万多人,接受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郑盛丰 张骁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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