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不能用一般的“义利”标准要求自己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党员干部不能用一般的“义利”标准要求自己
中央党校学员、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 涂勇
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弘扬奉献精神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既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形势和艰巨任务的客观要求,又不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过时。即使将来我们国家发达了,人民生活富裕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奉献精神也不能丢。
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奋发有为不难,但要始终保持旺盛斗志就不那么容易了。有的同志在事业心上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年龄到杠了、职务到顶了”,工作的动力没了;有的同志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安于现状,甘居中游,当太平官。
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弘扬奉献精神,就是要不断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胸怀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锤炼意志,胸襟开阔,眼光远大,不向各种错误思想、不良倾向妥协,不受腐朽的生活方式的诱惑、侵蚀,永葆革命青春,积极进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在实际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弘扬奉献精神,就是要通过日常的、平凡的、具体的工作去实践,就是要在党和人民赋予的本职岗位上、领导工作中去体现。
我们还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艰巨历史任务。尽管我们身处和平建设时期,没有炮火硝烟,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难免有许多困难曲折,难免还会出现像1998年特大洪水、今年的非典疫情那样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这些都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境界。在工作岗位上,总是要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怕困难,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少埋怨、少计较、少空谈,埋头苦干,为民造福,为民解难,做人民的孺子牛。
总之,在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绝不能用一般人的义利标准要求自己,必须弘扬奉献精神,真正做到无私奉献,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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