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难圆发财梦 “驾校校长”被判刑
第16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新案导读
造假难圆发财梦 “驾校校长”被判刑
导读:造假者可恨!他们造出来的虚假证件无疑会严重扰乱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给人们带来财产损失,甚至是生命的损害。但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造假者造出来的虚假证件为什么会有市场?可见,单纯依靠法律来惩罚那些造假和售假的人是不够的,建立健全制度,严禁虚假证件的使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造假现象。
造假难圆发财梦 “驾校校长”被判刑
张胜利 马向娟
赵某系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城关镇农民。
2001年10月,在郑州打工的赵某先后购买了电脑、打印机等作案工具,开始制造虚假驾驶证和行车证,并以1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2002年9月9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被告人赵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了伪造的驾驶证13个及其作案工具电脑造假程序、打印机、假冒的企事业单位公章等物品。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无视国法,为牟利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与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证件罪,应予以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法院依法以伪造国家证件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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