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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提出 县级价格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7-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计委提出 县级价格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提出  县级价格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提出 县级价格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提出
 县级价格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
  本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县级价格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农村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工作一直是县级价格管理的一个薄弱的环节,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许多恶性的案件时有发生。把县级价格工作的重点向乡村延伸,加大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是新形势下对县级价格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价格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价格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经过努力使县级价格部门成为维护农民利益的主要执法主体。
  近几年来,各地县级价格部门通过认真落实农村粮价、电价、水价改革措施,认真清理整顿涉农收费,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推进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通过清理整顿和公示工作,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些过高的收费标准,据对23个省(区、市)的统计,年减轻农民负担74亿元。县级价格部门还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及时调整农村价格管理的内容,对农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价格和收费,通过合法程序,及时纳入了县级价格管理的范围。同时,加强了价格监管,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农网改造收费、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农民建房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婚姻登记收费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及时接受乡、村农民对价格问题的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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