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加强公证处改制 提高公证员素质
第2版(要闻)专栏:
全国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加强公证处改制 提高公证员素质
本报北京7月12日讯 今天,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两年来,公证处转制工作正在进行。截至今年6月14日,全国已有956家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103家已转制公证处脱离了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始依法纳税。公证员素质保障体系正在逐步确立。从今年起,公证员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任。公证法律服务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截至去年,全国办证总量已经连续4年超过1000万件。同时,会议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符合改制条件的公证处还没有改制,改制进展不平衡;二是已改制的公证处配套措施落实不够,管理体制和内部机制没有及时进行相应改革;三是管理有待提高,公证队伍素质整体水平不高。
会议提出,一方面要掌握界限,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向事业体制转变的工作,同时也要确保已改为事业体制的公证处真正实现体制和机制的转变,处理好改制公证处人员安置和人事管理问题,落实好改制公证处的经费管理和财税优惠政策,确保改制公证处的独立法人地位,大力加强改制公证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公证员的考试、考核和任命,保证公证队伍的高素质。具体措施为:一是严把入门关,以后要成为一名执业公证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而且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参加严格的道德考核,经过一定时期的实习,实践证明德才兼备才有资格;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提高现有公证员的专业素质,到2006年底,现年45岁以下的公证员一般都要达到本科学历。(武侠 任彦)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