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新型国家关系的典范——写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一周年之际
第3版(国际·体育)专栏:
当代新型国家关系的典范
——写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一周年之际
陈玉荣
2001年7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俄两国立法机构先后批准了这一对中俄关系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条约,今年2月28日中俄两国在北京正式互换了换文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为基础,是指导中俄两国发展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纲领性文件,是中俄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约顺应了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面向21世纪、面向下一代,有“世纪条约”之誉,为冷战后国际关系体系树立了新型国家关系典范。一年来,中俄两国共同落实条约精神,在广泛的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世代友好,永不为敌”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回顾了近10年来两国关系的发展历程,将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永远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和平意愿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是条约的灵魂之所在,旨在保障拥有长达4000多公里共同边界的中国和俄罗斯两国之间的长期睦邻友好关系。
条约将中俄两国元首、总理和外长等各个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化,从而为加强两国全方位的双边合作以及在国际社会的相互协作确立了框架。条约签署一年来,中俄双方高层交往密切,政治互信不断加深。江泽民主席和普京总统在一年内连续四次会晤,继去年7月莫斯科中俄元首会晤后,双方还在同年10月上海的APEC会议、今年6月阿拉木图的“亚信”峰会和上海合作组织领导人圣彼得堡峰会期间,就中俄关系和国际形势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一致。今年下半年两国元首还将有两次会面。中俄两国总理去年举行的第六次定期会晤则直接落实了两国元首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精神,将条约内容具体化。两国领导人之间的密切往来,极大地推动了中俄关系在条约框架内的全面合作与发展。
过去一年里,中俄两国在科技、教育、文化等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空前活跃。中俄两国人民之间源远流长的传统友谊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不同于20世纪50年代的具有结盟性质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它强调中俄两国发展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原则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中俄两国领导人摒弃了冷战期间国家关系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旧思维,在国际关系领域创立了一种全新的理念,为国际社会树立了新型国家关系的典范,有利于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中俄之间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的新型睦邻合作关系顺应了时代的潮流,对冷战后国际关系格局的构成,特别是推动大国关系朝着互利合作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着《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精神,一年来中俄双方在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建设,维护两国周边地区安全与稳定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为应对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对中亚地区安全的挑战,中俄等6国于去年6月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并通过了打击三股势力的“上海公约”。不久前在上海合作组织圣彼得堡峰会上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关于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文件,为切实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也将极大地促进该组织内部的协调一致,加快6国安全合作的步伐。上海合作组织在保障地区安全和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的作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兴趣和关注。
中俄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双边原则和“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的新安全观运用于地区组织,寻求共同安全、共同发展,这是中俄在加强战略协作、维护地区安全方面作出的新贡献。事实表明,中俄关系日益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因素。
深化经贸互利合作
发展本国经济是中俄两国共同面临的中心任务。《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为中俄两国深化发展务实的经贸互利合作开创了新局面,中俄经贸关系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01年中俄贸易打破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00亿美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1/3强,创历史最高纪录。中俄边境贸易额也大幅度增长,日益成为双方互利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正在成为俄罗斯的主要贸易伙伴。
为贯彻落实条约精神,中俄两国还就铺设自西伯利亚到中国的输油管道问题和俄企业参与中国西气东输工程建设问题基本达成协议,两国贸易规模在逐渐加大,中俄双边经贸合作前景广阔。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集中体现了中俄在发展双边关系和国际事务中的共同利益、共同观点和广泛的一致性,标志着两国关系经受住了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考验,步入了成熟稳定的全面发展新阶段。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条约原则精神的指导下,中俄两国将携手共进,不断深化政治、经济、安全、文化领域的合作,为两国人民的世代友好、共同繁荣以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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