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获得成功
第10版(专页)专栏:发展特色 争创优势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获得成功
本报讯 湖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之一永兴县,紧紧抓住政策宣传、督查指导、配套改革和负担监督四个关键环节,着力破解了六大难题,胜利完成了试点工作。
永兴县从2000年起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他们坚持实事求是、农民接受和“公开、公平、公正”三大原则,因地制宜地解决了核实计税面积和确定计税产量这两大难题。改革后,该县新的农业税任务100%落实到户,纳税登记证100%发放到户,农民签字认可率达100%,农业税入库完成100%。
税费改革后,为保证基层正常运转,该县调整了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全面推行了乡镇财政“零户统管”办法、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同时,该县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解决了农村教育经费短缺和消化乡村债务的难题。
为巩固改革成果,永兴县采取了“一事一议”的审批和管理制、改革水费征收体制、向农民发放纳税登记证、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加强财源培植等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农村税费改革后,永兴县农民人均负担由109元减至46元,减负率达57.8%;全县农村经济秩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未再发生一起涉农负担上访案件。
(曹海波 唐金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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