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需要政企学合作
第7版(专页)专栏:
创业需要政企学合作
东京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教授 伊藤元重
一个企业的运营,亟需外界的技术、金融支援。作为大型企业,也许可以自力更生开发和筹措款项,而处于创始阶段的小型企业,只有依靠外来的经济资源才能启动。
大学、公立研究所等机关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对于小型企业越来越重要。正如斯坦福大学对于硅谷,其意义自不必赘述。大学的资源潜力无尽,如何利用它们,是中日两国都必须考虑的课题。随着产业和大学、研究机构的互补性的增加,亟待解决重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问题,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充分利用海外的技术资源是获取创业技术支持的另一个渠道。这对于中日两国都意义深远,尤其作为新兴工业国的中国,更需要外来的先进技术。获得技术支持的方式多种多样,增加海外留学和研修的机会,鼓励引进国外的技术,寻求国外企业的技术援助等都是非常有效的办法。中日两国应该加强两国间的技术合作,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支持创业的技术合作体制。
对于创业来说,银行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战后,本田、索尼等知名日本企业就是依靠银行的资助发展壮大起来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外,创业之始,利用股份型风险基金,成长期活用银行的资金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金融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对于小型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尽可能建立多种金融渠道是获得金融支持的关键所在。金融渠道增加了,承受风险的能力也就加大了。同样道理,为创业者准备好多种多样的金融渠道是金融机构的职责。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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