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再是弱者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百家之言
女人不再是弱者
任彦
英国大戏剧家莎士比亚曾说过一句“名言”: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此话乍听起来让人难以接受,但冷静一想,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实话。
确实,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许多妇女在社会上处于弱势地位。少数地方有的妇女被人贩子拐卖,有的陷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深渊,也有一些难逃家庭暴力的摧残。
难道女人的代名词就是弱者吗?当然不是!现实证明,只要全社会都来关注妇女的权益,重视妇女的发展,像四川省那样,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就能大为改善,生活水平就能大幅度提高,广大妇女就能和男性一样共享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由此看来,弱者与女人并不等同。妇女的弱势地位是由历史和现实的某些原因造成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因此要还我们的女同胞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必须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深挖根源,然后找出改变的方法。四川省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妇女事业发展和权益保障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转变观念,革除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思想痼疾;二是发展经济,解决现实中切实提升妇女地位的物质基础问题。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敢于直面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顽疾,在全国率先推出反家庭暴力活动,以积极稳妥的方式,主动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这种违法行为,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的基本人身权利。
放眼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10年来,虽然妇女参政比例有了明显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有了大幅提升,但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程。不过,我们有信心,因为一些女性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强者,因为我们将继续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