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 教育法监督三年不辍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长兴 教育法监督三年不辍
本报讯 浙江长兴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加强教育工作监督,取得明显成效。1999年,他们开展了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的执法检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出了创建教育强县的发展思路。同时,先后制定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关于加快教育发展争创教育强县的实施意见》。
该县人大常委会狠抓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先后开展了10多次对各乡镇的督查。3年来,该县协议引进县外资金3亿多元,创办了清泉武校、华盛高级中学等民办学校,建造了长兴中学等六大城市教育工程,新建了69所中小学,新增教育用地1200多亩,新增校舍28万多平方米,撤并农村中小学166所及31个教学点,教育装备投入达3100万元。全县达到高标准“普九”要求,2001年跨入了“省教育强县”行列。(施俊焱 任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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