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福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福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本报福州7月8日电 记者江宝章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总结推广“点题公开”、“政务听证会”等做法,实行真公开,杜绝假公开。
为了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两年前,福建省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绩效考评、失职追究等制度,以及推行政务公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外部监督等办法,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对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形式、监督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全省所有乡镇、县(市、区)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并向9个地级市和省直机关单位推开。
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中,各级行政部门都把勤政和廉政建设、效率与能力建设、“有限”政府与有效服务结合起来,认真处理好廉政与勤政、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服务、便民服务与群众监督四个关系。各级政府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到目前,省级政府部门已减少审批事项606项,占总审批事项的40.4%;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万余件,决定废止2万余件;清理地方性法规500多件,其中提交省人大审议废止的9件,修改的8件。废止省政府规章43件,停止执行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措施293件。从去年以来,福建各地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效能投诉2万多件,办结率达91.7%,督促解决了大量效能问题,为群众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同时,423人受到效能告诫,872人受到诫勉教育,46人被辞退,1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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