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何时能如数领到补偿费?
第6版(读者来信)专栏:呼吁
我们何时能如数领到补偿费?
我们是河南省罗山县涩岗镇高寨村村民。2001年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京珠高速公路征用我村土地,由省里拨给我村主道占压补偿款506万元,加上临时占压土地、山林等补偿,合计约1000万元。村干部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从总额中提取了5%,干什么用也不向村民讲清楚。接着,村支书又从补偿费里交给镇里70万元,说是还镇里的欠款。
不仅如此,村干部还多吃多占,随意支配剩余款项,侵害村民利益。以杨畈组为例,该组实际领到征地拆迁等补偿费90多万元,组长没有按实际情况如数把补偿费发放给相关村民。他随意造了一份表格,以盖一个章给100元钱为诱饵,让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签字盖章。涉征村民听说盖章可以领补偿费,便照办了。然而,在领款时却发现组长、会计在其中做了手脚。该组长只有1.1亩园地却领取补偿费77130元,会计被占3棵果树,领到18670元,而涉征村民张明艳家被占园地7.92亩,只领到3644元。最让村民气愤的是,该组被占的2.05亩水面竟莫名其妙地被挪到了东楼组,这笔补偿费也下落不明。
胡湾组的情况也不比杨畈组好。胡湾组组长被占了几分菜地,按规定只有几百元的补偿费,可他却拿到了39460元。会计只有7分菜园,也拿了12100元。而村民金建祥虽然有6亩林地,只领到9550元。
村组干部不按规定发放补偿费,损害了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村民要求公开补偿费发放明细账目,遭到村、镇有关负责人的拒绝。无奈,村民只好去镇京珠办、县信访办反映此事,县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在村民递交的材料上做了批示,可镇、村、组有关负责人还是不予解决。无奈,杨畈组高克久等9位村民于2002年1月向罗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畈组按承建单位实际拨付的每亩8000元的补偿标准,兑现尚欠的24万多元山林占压补偿款。3月1日,法院判决高克久等人胜诉,判令杨畈组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高克久等9人山场占压林木补偿款24.5万多元。然而时至今日,胜诉的村民依然没有得到应得的补偿款。
我们村位于大别山腹地,是革命老区,因地理和历史原因,经济落后。村民本想用修建京珠高速公路获得的补偿费做本钱,谋求一条致富的门路。然而,村组干部却把相当一部分该给我们的钱侵吞了,使我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我们恳请人民法院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我们也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对我们村的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村民讨还公道。
河南罗山县涩岗镇高寨村杨畈组、胡湾组 高克安 高正恒 赵娟 曹世华等21位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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