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实行国企老总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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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国企老总年薪制
本报兰州7月5日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7月3日,甘肃省对外公布了将要实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甘肃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将实行年薪制。经营者年薪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奖励年薪三部分组成,最高年薪可达综合平均工资的8倍以上。
同时,该办法对经营者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经营者要把效益年薪的50%转为风险抵押金,存入基金专户,用于抵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税利(或减亏)及国资保值增值指标的,将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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