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承诺落空 泉州市推行办事回执制度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不让承诺落空
泉州市推行办事回执制度
本报福州7月4日电 记者宣宇才报道:泉州市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决定,在机关中推行办事回执制度,到市政府机关办事的群众可以向办事人员索取一张“办事回执单”,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投诉的凭证。
泉州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各单位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但群众到机关办事时,有些单位办事人员仍然不能及时给予办理,有的甚至将办理所需的材料丢失,服务承诺往往变成了一纸空文。对此,群众即使想投诉却口说无凭,单位也无从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即将推行的办事回执制度要求,各单位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受理的(除当场办结外),或者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当分别出具书面的“受理回执单”或者“不受理回执单”给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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