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贵在主动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乡镇人大工作贵在主动
乡镇人大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工作中真正到位的不多。一是有的人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二是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在一定程度上主动性不够。
乡镇人大应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尽职尽责,在反映民意、监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比如,开好每季度的人大主席团会,认真审议和督办代表议案,开展调研、视察,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务求实效;采取集中听述职报告,分组评议,面对面对职能单位开展评议,镇人大主席团根据评议情况,督促被评单位整改。(江西人大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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