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干部任前公示制
第10版(党的建设)专栏:党员信箱
什么是干部任前公示制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基层干部。希望你们能够详细向我介绍一下干部任前公示制的内容。
黑龙江省 李祥
李祥同志:党政干部任前公示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作了具体规定:
公示对象:凡提拔担任地厅级以下(含地厅级)委任制党政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公示的内容: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情况和工作简历。
公示的方式:公示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
公示的程序:公示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1.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2.以组织(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3.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4.根据核实情况和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
公示的调查与处理:公示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应设立专门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要登记建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进行调查核实。具体调查核实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对于群众举报涉嫌违纪违法的重大问题,可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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