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再生在日本
第12版(企业界)专栏:
家电再生在日本
家电是材料密集型高附加值产品,日本制定颁布了《家电再生法》,规定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四大家电一律由制造厂负责回收和再生利用,从2001年4月开始实施。目前企业接受废家电及再商品化的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日本各家电企业近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兴建再生工场。再生工艺分若干工序:初分解;电冰箱脱氟利昂处理;破碎;铜、铝分离;金属塑料无害化处理;基板支架回收等。回收率可达90%以上。
二、各家电企业从设计结构和选材上改进,以降低再生成本和提高产品竞争力。三菱电机将家电用塑料由300种减少到9种;索尼将电视机用塑料由9种减到2种,并将电视机型号的标牌取消而刻在塑料上;日立将71厘米电视的螺栓由36个减为6个,基板由12片减为4片;NEC开发出可供电脑重复使用的塑料新品种,可使塑料的再生利用率达90%。
三、再生技术改进。为提高废塑料的再生利用率已开发出多种分离法:旭化成公司将难燃废塑料中的难燃素分解后使塑料变为可用;三协公司开发出静电分离机,使贵金属回收成本比熔炼法降低25%。
目前,日本电冰箱、洗衣机的再商品化率为50%以上,电视机为55%以上,空调器为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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