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成为绿地“保护神”
第11版(农村经济)专栏:
《村规民约》成为绿地“保护神”
蒲振刚
“小满”前的甘肃会宁县新添堡乡,在经历了几场透雨后,山青树绿,草长莺飞,空气也显得格外清新。令人诧异的是,在这个养羊大乡的山梁沟岔里却不见羊的踪迹。据了解,这是该乡以“村规民约”的形式保护生态环境带来的新气象。
在新添村地头,村民马国昌用掩饰不住的兴奋告诉笔者,以往他们都是采用传统的放牧形式,加上到处挖药砍柴,在获取眼前效益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自从退耕还林(草)试点以来,通过正反两方面事例的宣传教育,乡亲们普遍认识到生态环境对农牧业生产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从去年5月起,乡上在积极帮助农民发展舍饲养殖的同时,要求各村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并逐户下发了一份《生态环境建设村规民约》,以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取得实效。
说话间,乡干部从笔记本里拿出一份粉红色的《村规民约》,文字虽不长,内容却很实在,颇适合农民阅读和理解。《村规民约》对本村范围内的退耕地和已绿化的荒山、荒沟一律规定为管护区,管护区内严禁放牧和滥砍乱挖;每村配备一至两名专职护林员,依法对其负责的区域进行严格管护,对各种破坏林草(包括放牧)的事件,除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5元-50元的罚款;护林员按照管理范围的大小,享受一定的报酬,酬资由管护区的受益农户共同承担。
受此“绿色行动”的鼓舞,16个行政村的护林员也都尽职尽责,昼夜守护着各自的管护区。三岔口村护林员马万贵虽年逾古稀,但护林、造林的壮志不减当年,他还经常把孙子领上山梁、叮嘱他们要爱护树木,让家乡的所有山头早日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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