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奶牛场的背后——剖析玉泰公司奶牛场的纷争
第4版(要闻)专栏:社会观察
兴办奶牛场的背后
——剖析玉泰公司奶牛场的纷争
本报记者 李渡 李洪玉
天津市东丽区新力街卧河村数十户村民联名控告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理由是他将村里的312亩耕地用来办玉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为什么这项调整农业结构之举竟遭到众多村民的反对?前不久记者赴当地作了一番调查。
卧河村这块312亩地位于海河岸边,历史上是闻名遐迩的小站米产地。近几年,由于水的制约,天津压缩水稻种植面积,卧河村也在压缩范围。该村有关方面负责人讲,他们办养奶牛场,符合市、区下达的调整农业结构的文件精神,手续完备。为办这个奶牛场,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反复研究,专门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对不愿退地的农户,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法做工作。
卧河村村民委员会关于发展玉泰奶牛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说,饲养一头年产奶6000公斤的奶牛,除去成本后纯收入也有6000元。饲养千头奶牛,一年纯利润能达到600万元,还可为社会提供50个就业机会。该村用312亩耕地兴建奶牛场,2001年底实现奶牛存栏1000头,2002年达2000头,2003年达到4000头,可解决150到200人的就业问题。
玉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底成立。此事一开始便遭到一些村民的强烈反对。为阻止奶牛场兴建,许多村民曾先后到天津市土地部门、区政府、该村原来的上级——小东庄镇政府上访。一农民还多次躺在挖掘机底下阻止挖掘自己的承包地。据反映,为保证奶牛场的建设,村里断了奶牛场周围田间的电,致使1000多亩地颗粒无收,即使如此,许多农民还是不交出自己承包的土地。
据了解,这个奶牛场占用的312亩耕地,涉及138户农民,截至目前,坚决不退地的还有40户之多。有些已与村委会签订“退地协议书”的农户也向记者反映,他们并不是自愿的。这个奶牛场为什么有如此多的农户反对呢?从调查到的情况看,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有些农户对土地特别有感情。他们说,30年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使眼下和未来生活有了保证。为了土地,他们投入了全部财力、人力。耕种刚刚两年的土地突然没了,对没有其它就业门路的一些农民来说,心里一下子没了着落。他们说,种地除农业税等必需支出的,其它如育秧、整地、田间管理、收割等都自己干,一年下来怎么也能把全家的口粮挣出来。而现在根据退地协议,一年只付给农户150元;村里人均半亩地,所以一口人一年得到75元。先不说如何补偿农民对土地的投入,这点钱就是全部用于生活,也难以维持。
二是村干部的言行让村民生疑。这个奶牛场到底是谁的?卧河村委会去年2月8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4月27日给区计委的“立项报告”中,均表明奶牛场属于村集体;东丽区计委的批复,也是同意卧河村建立玉泰奶牛场;村民反映,村领导给党员、村民代表开会时,说是村里与外商合资搞奶牛养殖,但到奶牛场成立时,却是本村村民、村委会主任的妹夫占用了他们的土地办奶牛场,当时许多人就有受骗的感觉。卧河村委会在上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说,该项目分三期投入,第一期投资950万元,在2001年内发展到1000头奶牛……而直到2001年12月23日上午记者到实地调查时,该奶牛场存栏牛只有200多头,而且都是利用该奶牛场牛舍的养牛户带来的。该村的有关文件说:“本着农户自愿的原则,将土地使用权交给村委会。”而据一些农户反映,村里的做法,完全超出“自愿的原则”。这312亩地中还有多少农户未退地,村主任说还有7户;反映问题的村民说还有40户。记者请村主任提供已退地农户的“退地协议书”等证件,村主任拿来了131份。记者核对后发现,村主任拿来的,竟有33份不属于这312亩地的。也就是说,村主任竟拿别处33户的“退地协议书”糊弄记者。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他们村干部的话,根本不能信。
三是兴办奶牛场为谁谋利。一些村民说,政府提出调整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目的是提高农田的产出,增加农民的收益。玉泰畜牧有限公司与村里签的协议书中规定的占地赔偿,2001—2005年,每亩每年200元;2006—2028年,每亩每年300元。随着奶牛场的发展,这片土地的收益提高了,但是退耕农户只能按村里规定每年每亩地得150元,奶牛场占地赔偿高出部分归村里所有。至于玉泰奶牛场发展起来获得的可观的经济利益,那是奶牛场主的,也与农户毫无关系。有些农户向记者算账,东丽区经济开发区的先期开发已经离卧河村的土地很近,占用该村的土地是早晚的事。现在交地,一亩地28年村里才给4200元。将来开发区占地,按前些年经济开发区占地的补偿标准,一亩地得到的补偿要比现在交地高出很多倍。
围绕奶牛场的纷争,引发出许多问题,令人深思。东丽区主要领导向记者表示,他们要妥善处理卧河村、玉泰奶牛场的问题,给农民一个满意的结果。我们期待这一问题早日圆满解决。
编者的话 一个地方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能否顺利、成功,关键要看是否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农民能否真正增加收入。当然,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办好事,也要依法办事,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让农民乐于接受并积极参与。至于那种打着冠冕堂皇的幌子,以权谋私,做那些愚弄、欺骗农民的事,理所当然要遭到农民的反对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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