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四类人办企业开绿灯 他们是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
辽宁为四类人办企业开绿灯
他们是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
本报沈阳6月13日电 记者张毅报道:从6月1日起,辽宁省的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企业下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如果是首次申请开办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可以先试办一年或两年。试办期间,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和年检费。这是辽宁省新出台的鼓励再就业的政策。
根据规定,上述四类人员只要持有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毕业证、复员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到工商部门领取临时营业执照,其中从事商贸经营的,试办期为1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的,试办期为2年。
与此同时,下岗职工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人员如果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失业证、特困说明,在开业1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费;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的,3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