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反腐败法制体系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党建纵横
健全反腐败法制体系
针对当前反腐败工作所面对的态势,要进行深入的反腐败斗争,应当走制度建设和法制化的道路,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
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实现廉政立法工作的有序化、系统化、规范化,对权力的设定、操作、监督制约等整个运行机制进行规范。通过制定诸如“政务公开法”、“行政程序法”、“公务员法”、“财产申报法”、“从政道德法”、“监督法”等,达到对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办事程序等实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目的。二是加强反腐败的刑法建设。只有严惩腐败分子,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才能大大减少腐败现象。三是加强反腐败的行政法规建设,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原则,用法律和法规防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腐败等各种漏洞,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得以依法实施。同时要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行政立法滞后现象的产生。
——河南《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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