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推行“司法专邮” 法院可委托邮局送达部分法律文件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北京法院推行“司法专邮”
法院可委托邮局送达部分法律文件
本报讯 一种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形式——“司法专邮”,将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全面推广。“司法专邮”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关于“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的条款以及原邮电部邮政总局的相应规定而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
送达法律文件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送达难”又是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即将推广的“司法专邮”形式,是指人民法院以协议的方式委托邮局在北京地区范围内,采取同城特快专递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部分法律文件。符合程序法签收规定的“司法专邮”回执,具有与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同等的证明送达的法律效力。送达的内容包括有关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比如起诉状副本、判决书、调解书或者传唤当事人应诉的传票等。
“司法专邮”规范了司法传唤,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借助和发挥专业邮递人员的业务优势和查询能力,大大提高了实际送达传唤的成功率;增强了缺席裁判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当事人若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对缺庭当事人及时作出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同时,“司法专邮”极大地节省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力、物力投入,提高了司法传唤的效率。
一年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使用“司法专邮”10320件。成功送达9634件,退件率仅占6.6%。(郭京霞 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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