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魔头”走上末路——重庆封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落网纪实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严打整治纵深行
“红楼魔头”走上末路
——重庆封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落网纪实
本报记者 尹智博
2001年5月17日,横行巴南区数年之久的封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30余名犯罪嫌疑人,垂头丧气地站到了重庆市公安机关召开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公捕大会上。
公捕封曼,巴南区老百姓奔走相告。鱼洞镇市区一共10万人口,参加公捕封曼大会的竟达7万余人。
一
距离公捕大会会场不远的一座小山坡上,石子坪235号,一字横排着三座粉红色的豪华别墅,院落门口醒目地标明:顺祥园别墅,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陪同采访的重庆市公安局的同志介绍说:“这里就是封曼的住宅。封曼做事十分张狂,出出进进,前呼后拥,无论什么场合,鼻梁上总是挂着一副墨镜,从不介意人们称他是黑老大。”
三幢一字排开的欧式别墅,一幢封曼自用,另两幢则用于接待,里面设计的吃喝玩乐设施一应俱全。院内还建有一座大型的室内游泳池。由于这里经常会有一些政府官员出入,当地老百姓便将这石子坪的三幢别墅称作是巴南的“红楼”,封曼的“红楼魔头”之名,也由此而出。
二
在重庆市公安机关的一个看守所,记者见到一份简历:“封曼,男,38岁,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市聚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1982年因聚众斗殴被判刑二年;1990年又因介绍妇女卖淫被劳动教养二年。”
很难想象,1995年之前的一个街头混混,在短短的五六年内竟摇身一变成为拥有资产1.7亿元的“全国百名民营企业家”之一。
“这片天地,是我们打出来的。”封曼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一些成员,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口头。据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自1993年以来,封曼纠集“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110余人,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在重庆巴南区杀人、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共作案110余起,致死2人,致伤80余人。
1999年9月7日,封曼犯罪团伙的一名成员与当地一名居民发生纠纷。当晚8时,封曼授意其手下20余人,手持大刀,涌入这一居民正在用餐的餐馆,乱刀之下,七八人受伤,这一居民因伤重不治身亡。
三
封曼的打打杀杀,在巴南区可谓“声名显赫”,鱼洞镇方圆几十公里的老百姓一提封曼之名,便有毛骨悚然的感觉。“再哭,封曼就来了”一语,竟真的成了当地大人制止小孩夜间啼哭的一句口头禅。
2000年夏天,巴南区政府召开了一次专门研究开发区土地问题的工作会,会议刚开始,封曼不请自到,大模大样地走进了会场,在座的区政府领导无一人敢出面制止。当区建委一位副主任的发言内容不合封曼意时,封曼竟拿起一杯茶水,当众迎面泼将过去,一声:“你他妈的给我闭嘴!”与会者竟没有一人敢开口抗争。
在短短的四五年时间里,靠着这“恶”与“黑”,封曼在重庆巴南区织起了一张黑网。
四
以暴力为手段,敲诈勒索、走私贩私、强买强卖,封曼很快地聚敛一笔不义之财。1998年前后,他在“保护伞”的配合下,通过虚报注册资本的方式,先后成立了“重庆市聚汇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聚华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市聚发建筑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聚华装饰有限公司”。
巴南区是重庆市的一个新区,土地开发是新区建设中最大的一块“肥肉”。封曼“聚汇开发有限公司”硬是垄断了巴南开发区大片土地的开发权。一位在巴南从事房屋开发的商人对记者说:“当时外地企业要想在巴南发展,购买国家的土地必须要过封曼的手。”
封曼犯罪团伙被打掉后,公安机关共查封其财产达1.7亿元,其中高档别墅3幢,林肯、卡迪拉克、皇冠等高级轿车8部。
五
多行不义必自毙。封曼犯罪团伙的犯罪活动,引起了重庆警方的警觉。前几年,重庆警方便开始对其犯罪团伙进行秘密侦控。前年12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巴南区几十封举报封曼犯罪团伙的群众来信寄到了公安部。在公安部的督办下,重庆警方经过几个月的艰苦侦查取证,正义的法网开始收紧,封曼团伙的一帮打手纷纷落网。
2001年4月9日一早,刚刚走出石子坪“红楼”的封曼,便被“请”上了一辆在此等候多时的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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