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公告 禁止销售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奶粉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卫生部发布公告
禁止销售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奶粉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告,要求禁止销售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奶粉。
近日,卫生部组织部分省市对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学儿乐奶粉、幼儿乐奶粉、金装幼儿乐奶粉、金装健儿乐奶粉、金装爱儿乐奶粉等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表明,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七条规定,美国惠氏药厂爱尔兰有限公司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学儿乐奶粉不得销售。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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