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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 首批二十四个市级单位推行政务公开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6-0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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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 首批二十四个市级单位推行政务公开

第2版(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
首批二十四个市级单位推行政务公开
  本报福州6月4日电 记者赵鹏报道:福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向全市正式发布通告,全市首批24个市级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从10月开始,其他所有目前尚未列入公开的市级行政部门和社会公用事业服务单位也将全面实施政务公开。
  根据实施方案,首批推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24家。
  为让群众能享受更多的知情权,此次福州市公开的政务多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公务流程等。其中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内容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人大和政协的议案、提案、建议等的办理情况,政府公众信息网络,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公民参政议政制度,户籍管理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等。教育部门则宣布重点公开招生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政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分数线,保送生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公开项目最多的是福州市公安部门,他们承诺公开涉及户籍管理、公民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等46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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