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 大就业
第12版(企业界)专栏:企业论坛
小企业 大就业
莫荣
小企业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目前,中国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约有3570万户。其中,7人及以下的注册微型企业(主要是城乡个体工商户)为2570万户。尽管规模不大,小企业却是就业的主力军。近年来,中小企业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
小企业吸纳就业数量巨大的原因在于,小企业单位投资容纳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和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都明显高于大型企业。据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显示,同样的投资额,创办工业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为工业大企业的5倍多;以同样产值计算,小型工业企业使用的劳动力为大型工业企业的1.9倍。而且,创办小企业相对大企业对经济资源的要求更少,创办速度更快,因而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体现在增量方面,是新增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就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和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减少,而同期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和外资等企业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其中,个体企业是微型企业,绝大多数私营企业、股份和外资企业也都是小企业。
近年来,尽管政府制定了若干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阻碍小企业发展的问题还比较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严重短缺。企业发展的资金有两个来源,一靠企业内部积累,二靠外部融资。大企业资本实力雄厚,资信等级高,既可以靠自身积累,又较容易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相比之下,小企业无论在内部积累,还是从外部融资上都较为困难。二是开业困难。由于小企业有较高的倒闭率,因此,不断开业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源泉所在。目前开办小企业存在的困难主要是:得不到开业指导和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困难、开业的成本较高、租赁营业场所困难等。三是经营中的困难。除纳税外,企业还需向有关部门缴纳多达十几种的规定费用。对小企业的“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严重,繁多的收费项目增加了小企业的负担。
针对我国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开业难和经营难等问题,国家有必要采取措施,消除制约小企业发展的障碍,包括尽早出台《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建立小企业信用及担保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级标准等。考虑到就业的压力,国家还应加强对小企业发展的服务。具体包括:为潜在和现存的小企业主提供创业培训,为拟开业的小企业主进行开业指导,对开业困难的小企业主提供小企业孵化器服务,免费向小企业提供人才和信息服务,为小企业提供市场拓展服务,从政府采购中争取到一定的配额等。
(作者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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