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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宣布六月十日起国内航线团体票价试行新优惠政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5-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民航总局宣布六月十日起国内航线 团体票价试行新优惠政策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民航总局宣布六月十日起国内航线  团体票价试行新优惠政策'...

民航总局宣布六月十日起国内航线 团体票价试行新优惠政策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民航总局宣布六月十日起国内航线
 团体票价试行新优惠政策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民航总局今天宣布,从今年6月10日(航班日期)起,国内航线(香港、澳门航线除外)团体票价将试行新的优惠政策,并实行幅度管理。
  民航总局规定,团体票价对应公布票价的最低折扣率为:航班起飞前4—7天以内出票者,10—19人团体单程折扣90%、来回程(联程)85%,20人以上团体单程85%、来回程(联程)80%;航班起飞前8天以前出票,10—19人团体单程80%、来回程(联程)75%;20人以上团体单程75%、来回程(联程)70%。
  团体客票至少提前3天出票,出票地点为航空公司售票处,以及在没有航空公司售票处的地区,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可销售优惠机票的销售代理人。销售团体优惠价客票时,必须在客票上标明折扣幅度、实际销售价格。所谓“团体旅客”是指统一组织的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航程、乘机日期和航班相同的旅客。
  据悉,自3月15日起在北京始发的国内航线(港澳航线除外)上试行规范团体销售、制止“散客充团”行为的有关措施,也将于6月10日起在国内航线(港澳航线除外)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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