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增长百分之八点二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四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增长百分之八点二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 记者朱剑红从国家统计局获悉:4月份,国内市场销售增长稳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52.2亿元,同比增长8.2%。1—4月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8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
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拉动消费品市场销售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提高了居民购买力水平。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2%和7.2%,增长水平是近几年来比较高的,加之各地正在加紧落实“两个确保”政策,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购买力水平。
二、季节性消费使市场活跃。换季服装打折让利和应季服装的促销,带动了服装销售增长。“五一”节前家电商品和名牌烟酒需求旺盛。商业企业为抓“黄金周”商机,提前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使节日消费旺季提前。
三、热点商品继续保持领先增长。国家降税、降息、规范市场秩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促进了商品房销售持续高增长,带动家具和家装建材市场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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