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公安部要求 清理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国家经贸委公安部要求
清理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王政报道:国家经贸委、公安部日前就进一步加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旧机动车流通行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旧机动车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做好旧机动车市场的培育和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在2002年3月前完成。通知还要求,各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原则上不再新建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工作重点放在结构调整和改造提高上。要创新交易方式,增强服务功能,重点是逐步建立起交易信息网络,加强交易的跟踪、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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