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强调 严惩名牌产品评价舞弊行为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国家质检总局强调
严惩名牌产品评价舞弊行为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01年6月18日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质检总局强调,对名牌产品评价过程中存在的舞弊行为要严厉打击。
《办法》指出,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要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名牌产品的评价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办法》要求,对于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其评价资格。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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