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铁路公安监督管理一体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南昌 铁路公安监督管理一体化
本报讯 江西省南昌铁路公安局近日出台《规范管理文件汇编》,把监督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长效管理由“管理、激励、制约、用人”四大机制组成。在管理机制中,通过评比和考核,量化优劣;在激励机制中,实行民警等级制管理和刑侦员等级制考核,并通过表彰和奖励,激发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在制约机制中,通过整章建制,告诉民警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在用人机制中,通过政绩,决定民警职务的升降。
“四大机制”的形成,大大推动了公安工作目标化、模式化、规范化管理进程,有效地增强了“严打”整治和攻坚防控能力。2001年,全局破案数比上年增加1580起,铁路货赔也比上年减少300多万元。队伍建设也取得可喜成绩,没有发生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刘国超 熊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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