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也要有“疑”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专栏:党建纵横
用人也要有“疑”
有道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选拔领导干部上本应提倡用人不疑。但纵观近年来在用人方面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为了强化干部的跟踪监督力度,确保干部健康成长,笔者认为,用人也要“疑”。
对干部提拔前所做工作的充分信任和肯定是对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人提拔前工作作风踏实,提拔后就开始变得自以为了不起甚至开始腐化堕落。事物都是变化的,地位、权力发生了变化,一切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对于他们的行为以及用人问题、经济问题、决策问题等就是要“疑”,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将干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如果缺乏“疑”,让其自由发展,个别人就难免像近年来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一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培养一个好的领导干部不容易,“疑”虽是监督,但更多的是爱护!这于国于民于家于己都有利,所以说用人也要“疑”! ——贵州《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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