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督意识亟须加强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法治论苑
被监督意识亟须加强
武侠
“莫伸手,伸手便被捉”的道理人人皆知,可是执法者违法的事并不少见。其主要原因不是不懂法,而是缺乏“被监督意识”,“以为人不知”。
毋庸讳言,在一定历史时期,权力缺乏制约、缺乏监督的现象确实某种程度地存在。由此导致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反感。
近年来,随着民主制度的进步,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暗箱”正逐渐被打破,各司法部门的工作日益走向公开、透明,广大群众的知情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越来越强。在这种形势下,执法者的“被监督意识”亟须加强。
日前,媒介披露,一起明显的错案经两届人大代表持续5年的监督才得以纠正。还有的人大代表因为经常履行监督职责被斥为“好管闲事”列入“黑名单”。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就是缘于一些执法者的“被监督不适应症”。其主要症状就是对监督的排斥、拒绝,甚至还想对监督者进行打击报复。要消除这些症状必须增强“被监督意识”。
首先,缺乏被监督意识必然导致司法腐败。近年来,在“反腐”和“打黑”斗争中一些执法人员的落马反复证明了这一点。执法人员违法影响之恶劣更甚于其他违法行为。它不但败坏了整个执法队伍的声誉和威信,还会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正的信念和信心,其负面影响是深刻而长远的。其次,增强被监督意识,有助于司法机关改进工作,执法人员自律自强。增强被监督意识,就是增强守法意识。这种意识会时刻提醒执法人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如果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损害人民的利益,就必然会受到人民的惩罚,沦为人民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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