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分配秩序 财政部取消二百七十七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权威发布
为规范政府分配秩序
财政部取消二百七十七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财政部宣布,为规范政府分配秩序,进一步扩大内需,取消政府性基金项目277项。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项目,约占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的85%,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负担约170亿元。本次取消的政府性基金主要包括国务院以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目前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性基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门和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说,对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今后除法律、国家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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