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重于泰山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责任重于泰山
本报记者 陈伟光
4月27日上午,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门前,热闹非常:大型横幅“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凌空悬挂;消防车上的广播反复宣讲;6块宣传板报竖放在醒目位置;一长排条桌上摆满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行本、《规定》问答卷、《让家庭远离火灾》、《北京消防》杂志等各种宣传资料2万多份,仅1个多小时,资料就被一抢而光。与此同时,北京200多处繁华地段都设立了宣传站,以相同形式,宣传相同内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去年北京市发生火灾5302起,其中单位发生火灾占总数的近2/3。贯彻执行《规定》,对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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